• 2022-06-03
    在成本管理信息(V5.0)系统中,在标前成本测算或者责任成本预算编制过程中,清单级选取定额后,同类清单可以复制已经套取定额的清单的子目,在清单区域选中清单前面的复选框,将所有想要复制的清单都勾选后,点击鼠标右键,在功能菜单中选择()。
    A: 复制选定行信息
    B: 粘贴同级
    C: 粘贴下级
    D: 复制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