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本管理信息(V5.0)系统中,在标前成本测算或者责任成本预算编制过程中,清单级选取定额后,同类清单可以复制已经套取定额的清单的子目,在清单区域选中清单前面的复选框,将所有想要复制的清单都勾选后,点击鼠标右键,在功能菜单中选择()。
A: 复制选定行信息
B: 粘贴同级
C: 粘贴下级
D: 复制明细
A: 复制选定行信息
B: 粘贴同级
C: 粘贴下级
D: 复制明细
举一反三
- 在成本管理信息(V5.0)系统中,标前测算和责任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果所复制的清单有下级清单,则粘贴后会将其下级清单一并粘贴完成,清单级次不变;如果所粘贴的清单下有定额项,则只能在该清单下粘贴定额项,清单和定额项不能在同一级次下。()
- 在成本管理信息(V5.0)系统中,()是根据复制的清单工程量与粘贴的清单工程量对比折算所粘贴的企业定额的工程量。
- 在成本管理信息(V5.0)系统中,标前成本测算企业定额挂接时:在左侧清单区域选中需要挂接企业定额的清单,然后在【企业定额】区域勾选需要挂接的企业定额,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在选择的末级清单下,成功新增企业定额。()
- 在成本管理信息(V5.0)系统中,企业定额挂接时,在左侧清单区域选中需要挂接企业定额的清单,然后在标准清单列表中勾选需要挂接的企业定额,点击()按钮,即可在选择的末级清单下,成功新增企业定额。
- 在成本管理信息(V5.0)系统中,进行清单分解时,新增清单分解的方式包括()。 A: 自由分解 B: 从企业定额中选取 C: 自由分解和从企业定额中选取 D: 复制原清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