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准确的在指定基点以特定的比例缩放对象
举一反三
- 如何准确的在指定基点以特定的比例缩放对象() A: 在informationwindow里输入缩放比例 B: 直接在提示栏里输入缩放比例 C: 将对象的pivot点放在缩放基点并在informationwindow里输入缩放比例 D: 直接拖动鼠标缩放
- 比例缩放指令SC与复制CO和移动M等指令对话过程相似,均需要选择对象和指定基点等,比例缩放的基点,表示所选对象相对该固定不动的基点进行缩放。
- 利用( )命令可将选定的对象以指定的基点为中心,按指定的比例放大或缩小,以创建与源对象成一定比例且形状相同的新图形对象。 A: 延伸 B: 修剪 C: 缩放 D: 打断
- 用缩放命令“scale”缩放对象时 ( )。 A: 必须指定缩放倍数 B: 可以不指定缩放基点 C: 必须使用参照方式 D: 可以缩放任何对象
- 用【缩放】命令缩放对象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必须指定缩放倍数 B: 可以不指定缩放基点 C: 必须使用参考方式 D: 可以在三维空间缩放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