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31
    刘某租住陈某房屋,租期至2012年6月,陈某欠刘某10万元债务,应于2012年5月归还,至2012年6月,陈某尚未还债,但要求收回房屋和租金。刘某可以()
    A: 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B: 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C: 以应付租金抵债
    D: 将价值10万元的部分房屋收归己有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