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 2022-05-31 变量前加一个&符号,表示取地址。 变量前加一个&符号,表示取地址。 答案: 查看 举一反三 获取一个变量的地址,只要在变量名前加( )符号即可。 允许在嵌入的SQL语句中引用主语言的程序变量,在引用时() A: 直接引用 B: 这些变量前必须加符号”*“ C: 这些变量前必须加符号”:“ D: 这些变量前必须加符号”&“ 引用变量时,要在变量名前加“$”符号。 在shell编程中定义变量时,变量名前不加“\$”符号,引用变量时则应在变量名前加“\$”符号。 在scanf函数中,用符号______ 表示变量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