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15个工作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举一反三
-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前计算。 A: 10个自然日 B: 10个工作日 C: 15个自然日 D: 30个工作日
-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中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个自然日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自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计算。 A: 10 B: 15 C: 20 D: 30
- 商业银行代理销售的保险产品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的犹豫期,并在合同中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 A: 15个工作日 B: 16个自然日 C: 14个自然日 D: 15个自然日
- 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设置合同犹豫期,并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长期健康保险产品的犹豫期不得少于15天。
- 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长期健康保险产品应当设置合同犹豫期,并在保险条款中列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犹豫期不得少于( )。 A: 10天 B: 30天 C: 20天 D: 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