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要约人没有对要约作出承诺的,要约自动失去效力。
举一反三
-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 。 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 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后撤销要约 E: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 对失效的要约作出承诺,视为向要约人发出要约,不能产生承诺效力。()
- 要约不失效的情形为()。 A: 受要约人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没有向要约人作出承诺 C: 要约撤回或撤销 D: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
- 要约生效以后,任何人都有权对要约作出承诺,受要约人之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承诺,同样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 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 受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E: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