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律师可以适当向当事人收取一些资料费。
举一反三
- 下列由《法律援助条例》对法律援助的实施所做的规定中,表述错误的是( )。 A: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B: 法律援助机构不得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C: 当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时,办案人员应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 D: 法律援助机构对公民申请的法律咨询服务,应当即时办理
- 法律援助人员禁止做哪些事项?() A: 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或者终止实施法律援助; B: 向受援人收取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C: 不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法律援助进展情况; D: 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 关于法律援助申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公民可以就近向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所在乡镇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B: 公民也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转交法律援助申请 C: 任何人直接请一个律师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D: 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当填写《法律援助申请书》,若填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或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并由申请人摁手印
-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发问。 A: 对方当事人律师 B: 证人 C: 鉴定人 D: 勘验人 E: 法官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援助人员在实施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享有的权利() A: 要求受援人提供与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材料 B: 及时向受援人通报办理法律援助事项的进展情况 C: 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事项,可以提请法律援助机构终止法律援助 D: 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和案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给予适当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