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针变量的类型不是该变量本身的类型,而是它所指向的变量的类型。
举一反三
- 指针的类型是它所指向变量的类型,而不是指针本身数据值的类型。
- 指针的类型是它所指向的变量或对象的类型。
- 在定义指针型变量时指定的基类型为该指针变量所能指向的变量类型。()
- 不正确的指针概念是( )。 A: 一个指针变量只能指向同一类型的变量。 B: 一个变量的地址称为该变量的指针。 C: 只有同一类型变量的地址才能存放在指向该类型变量的指针变量之中。 D: 指针变量可以赋任意整数,但不能赋浮点数。
- 关于指针概念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指针变量可以由整数赋值,不能用浮点数赋值 B: 只有同一类型变量的地址才能放到指向该类型变量的指针变量之中 C: 一个变量的地址称为该变量的指针 D: 一个指针变量只能指向同一类型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