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收到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申诉,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查决定。
举一反三
- 《行政监察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 公务员对主管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服,接受申诉的机关是 A: 上一级行政机关 B: 行政监察机关 C: 行政复议机关 D: 人民法院
-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A: 15 B: 30 C: 45 D: 60
-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对主管行政机关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日内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A: 15 B: 30 C: 25 D: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