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介绍时,先介绍年长者,后介绍年幼者。先介绍女士,后介绍男士。
举一反三
- 在为他人作介绍时,应遵循怎样的原则()。 A: 遵循“尊者优先了解情况”的规则 B: 先介绍位卑者,后介绍位尊者 C: 先介绍年幼者,后介绍年长者 D: 先介绍晚辈,后介绍长辈 E: 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 介绍年长者与年幼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年幼者,后介绍年长者
- 在介绍他人时,不符合为他人介绍的先后顺序的是() A: 介绍女士和男士认识,先介绍男士,后介绍女士 B: 介绍已婚者和未婚者认识,先介绍已婚者,后介绍未婚者 C: 介绍年轻者和年长者认识,先介绍年轻者,后介绍年长者 D: 介绍地位低者和地位高者认识,先介绍地位低者,后介绍地位高者
- 介绍年长者与年幼者认识时,应先介绍_,后介绍_
- 介绍年长者与年幼者认识时,应先介绍(),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