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无论被保险人有无履行及时通知保险人的义务,因其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都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要在赔款中扣除增加的保费。
举一反三
- 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只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未按保险合同约定,将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应要求投保人缴纳额外保费后承担赔偿责任。 ()
- 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未按保险合同约定,将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危险显著增加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对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 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未履行通知义务的,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