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的事项错误的,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有权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异议登记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的.则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申请人起诉的法定期限为( )。
举一反三
- 下列关于《物权法》不动产登记制度中的异议登记制度,表述不正确的是()。 A: A异议登记是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正确性存有异议而向不动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将其异议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加以记载的过程 B: B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C: C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口头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D: D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
- 甲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向不动产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3月10日异议登记记载于登记簿,3月28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时异议登记失效。
-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是在更正登记不能获得权利人同意后的补救措施。异议登记使得登记簿上所记载权利失去正确性推定的效力,因此异议登记后一定期限内第三人不得主张基于登记而产生的公信力。
- 登记机构进行异议登记的,如果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内不起诉的,异议登记失效
- 利害关系人申请异议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A: 利害关系证明 B: 登记申请书 C: 权利人同意更正证明 D: 登记簿记载有误的证明 E: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