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1
    试论危害结果的概念及其特征。
  • 1.“危害”是主观方面的、不具体的,通常的危害是指社会对某一犯罪行为的知道范围、普遍评论和恐惧程度,一般而言,知道范围越广说明危害越严重,普遍评论越恶劣、社会恐惧程度越高也能说明危害越严重,比如云南马加爵的案子在社会的知道范围、普遍评论和社会的恐惧程度方面都造成了很大影响,由此可认为他的犯罪行为危害严重;“后果”是指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客观的损害,比如致人死亡、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等就是后果。认定危害后果通常从两个方面,也就是上面所讲到的事实性危害和影响性危害,事实性危害也就是“后果”,影响性危害也就是社会的反应,比如是否引发社会秩序的混乱等。广义的危害结果,是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所造成的损害,包括物质性的与非物质性的、直接的与间接的等;狭义的危害结果,又称构成要件结果,是由犯罪的实行行为造成的、根据刑法分则的规定对于成立犯罪或者犯罪既遂具有决定意义的危害结果,它只存在于过失犯、间接故意犯罪和结果犯的既连犯中。狭义危害结果的特征:(1)对成立犯罪或犯罪既遂具有决定意义;(2)是由构成要件行为即实行行为直接引起的;(3)是由刑法分则条文明确规定的。

    内容

    • 0

      试论德彪西及其印象主义音乐。

    • 1

      试论卫生事业及其影响因素。

    • 2

      简述危害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3

      试论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及其意义。

    • 4

      试论人身自由的概念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