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逾期送达要约人的承诺,只要要约人缄默,合同即告成立
举一反三
- 下列哪项不是要约的法律效力?() A: 要约生效后,在其存续期间,要约人不得擅自变更要约 B: 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C: 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获得承诺的权利,若不承诺,应及时通知要约人 D: 要约生效后,在其存续期间,要约人不得擅自撤回要约
- 要约一经承诺并送达于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则以下属于承诺的是( )。 A: 招股说明书 B: 中标通知书 C: 投标书 D: 拍卖公告
- 当要约送达受要约人后,在要约的有效期内,要约人不得擅自()要约或()要约内容。该要约一经(),要约人即受约束,合同相应成立。
- 在()情形下,要约失效。 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C: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D: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 撤销要约的通知送达的时间早于承诺通知送达的时间
-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要约人并没有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则该迟到的承诺为() A: 有效,合同成立 B: 新要约 C: 引诱要约 D: 要约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