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2017年9月,齐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规定,齐鲁公司向丙公司出售一批产品,价款500000元,增值税额85000元,供货合同签订一周内,丙公司先预付全部产品价款的80%,剩余款项在交货后付清。8月5日,齐鲁公司收到丙公司交来预付货款400000元并存入银行。8月10日,齐鲁公司将货物交付丙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丙公司验货后付清货款。 (1)预收货款时 (2)销售实现时 (3)收到丙公司补付货款时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