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甲有二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工作。则甲的遗产()。
    A: 由乙、丙各得1/2
    B: 由乙得2/3,丙得1/3
    C: 由乙获得全部遗产
    D: 由丙获得全部遗产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