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公文中标题部分既可以用书名号,也可以使用引号或者破折号。
错
举一反三
- 公文标题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仅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使用() A: 引号 B: 括号 C: 顿号 D: 书名号、破折号等
- 公文标题中一般不使用标点符号,特殊情况下可使用引号、括号、书名号、顿号及破折号()
- 公文标题除 名称加() A: 引号 B: 破折号 C: 着重号 D: 书名号
- 下列关于公文的说法,正确的有() A: 公章是机关职权的象征,是公文生效的标志 B: 我国党政公文文种统一,标准一致 C: 公文标题可以使用书名号、引号和破折号 D: 上行文可以主送某一机关领导
- 下列公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上行文可以主送某一机关领导 B: 公章是机关职权的象征,是公文生效的标志 C: 公文标题可以使用书名号、引号和破折号 D: 已公开发布的公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层层抄转发文
内容
- 0
党政机关公文标题可以使用书名号的情况是()。 A: 上行文 B: 下行文 C: 平行文 D: 规章性文件
- 1
标题主要包括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标题文字应力求扼要简短。标题中可用的标点符号有书名号、引号、顿号、连接号和括号等,不是法规或规章全称的一般不使用书名号。
- 2
公文标题在出现情况下可以使用书名号() A: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B: 技术标准、规范 C: 正式出版刊物 D: 方案
- 3
公文标题中应当尽量避免使用标点符号,确需使用的,可以使用() A: 书名号 B: 引号 C: 顿号 D: 连接号和括号
- 4
公文中多个书名号或引号并列时应使用顿号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