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执法者在审讯中如何察言观色?
《周礼·秋官·小司寇》记载了最早的证据法,“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五声”就是辞听、色听、气听、耳听、目听,其要旨是求民情。“声”与“听”,并不是真“听”,而是就其言辞气色,以耳目察之。具体而言,辞听者听其出言,不直则烦;色听者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气听者观其气息,不直则喘;耳听者观其听聆,不直则惑;目听者观其眸子,视不直则眊焉。古人以严肃态度对待这种理讼办法,相信这是一种合理而有效的证据法,规定进法典,要求执法者在审讯中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通过“五听”结合其陈述,核实证据,然后进行判决。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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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言观色」中的「观色」,是指观察语言讯息的部份。(<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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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言观色中“观色”指的是()。 A: 面部表情 B: 目光 C: 手势 D: 姿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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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法官在审讯中要察言观色,注意当事人的表情,这种审讯方法被称为( )。 A: 五行 B: 九刑 C: 五听 D: 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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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的法官在审判中采用察言观色的审讯方法叫_________。 A: 五刑 B: 五听 C: 五行 D: 九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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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在审讯中要求法官察言观色的“五听”是()。 A: 辞听 B: 色听 C: 气听 D: 目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