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关注微信公众号《课帮忙》查题 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公告:维护QQ群:833371870,欢迎加入! 2022-06-03 UCP600第38条d款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如果允许部分支款或部分发运,则可以一次转让给多个第二受益人(部分转让)。但第二受益人不可再继续转让给下一个受益人,即多次转让(Multiple Transfer),第二受益人如果将转让证再转回第一受益人,不视为多次转让,是可以接受的。( ) UCP600第38条d款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如果允许部分支款或部分发运,则可以一次转让给多个第二受益人(部分转让)。但第二受益人不可再继续转让给下一个受益人,即多次转让(Multiple Transfer),第二受益人如果将转让证再转回第一受益人,不视为多次转让,是可以接受的。( ) 答案: 查看 举一反三 UCP600第38条d款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如果允许部分支款或部分发运,则可以一次...一受益人,不视为多次转让,是可以接受的。 【判断题】按《UCP 6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但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不属于被禁止转让的范畴 按照《UCP5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但第二受益人可以将信用证再转让给第一受益人。 可转让信用证可转让多次,即由第一受益人转让第二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也可将信用证转让给其后的第三受益人。()。 Ucp600规定可转让信用证的第二受益人不可以将转让信用证再转回给第一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