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职教: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原则上组成合议庭审理,满足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也可以由独任庭审理。
举一反三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能由合议庭审理,不能适用独任审理。
- 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小额诉讼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
- 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应()。 A: 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B: 按照第一审程序由原合议庭审理 C: 按照第二审程序组成合议庭审理 D: 按照第一审程序独任审理
- 以下关于合议制度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再审案件一律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B: 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C: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D: 中级以上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必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 关于行政诉讼简易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案件涉及款额2000元以下的发回重审案件和上诉案件,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B: 对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 C: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应当庭宣判 D: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