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的处理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如何处理?
举一反三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的处理描述错误的是?
- 李某和王某夫妻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李某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李某名下,后来二人感情不和导致离婚。关于该不动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夫妻一方婚前按揭买房,付首付,房屋登记在首付方名下, 但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屋的归属
- 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下列关于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 在无法确定为个人财产或夫妻共有财产时,应推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B: 婚前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付完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作为夫妻共有财产 C: 当事人结婚前,一方父母出资购置房屋,并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予,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