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改税是中国改革国家与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关系的一项重大措施,核心内容是将国营企业利润分配引入所得税领域。()
举一反三
- 第二步利改税的内容有() A: 对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包括金融保险组织),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 B: 盈利的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 C: 国营大中型企业还要征收调节税 D: 废除工商税,开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及盐税
- 我国于1983—1984年分两步实行利改税,第一次将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关系用税收形式固定下来。()
- 第二步利改税的内容有()。 A: A对有盈利的国营大中型企业(包括金融保险组织),根据实现的利润,按55%的税率交纳所得税 B: B盈利的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 C: C国营大中型企业还要征收调节税 D: D废除工商税,开征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及盐税
- 从1983年起,为完善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国营企业进行( )改革。 A: 两步利改税 B: 税制 C: 国有资产所有制 D: 行政分权
- 剩余股利政策是指企业有税后利润就分配,没有税后利润就不分配的利润分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