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土地法对井冈山土地法的原则性改正: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举一反三
- 井冈山土地法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
- 中国共产党对土地政策作出原则性的改正,把“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的土地法是 A: 井冈山土地法 B: 兴国土地法 C: 中国土地法大纲 D: 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
- 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的法规是() A: 《井冈山土地法》 B: 《兴国土地法》 C: 《中国土地法大纲》 D: 《土地问题决议案》
- 将以前“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的土地法是() A: 《井冈山土地法》 B: 《兴国土地法》 C: 《五四指示》 D: 《中国土地法大纲》
- 1929年4月,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是在( )提出的。 A: 《井冈山土地法》 B: 《兴国土地法》 C: 《土地问题决议案》 D: 《闽西土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