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提出拒绝付款时,必须填写“拒绝付款理由书”并签章
举一反三
- 托收承付的付款人因( ),可提出拒绝付款
-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的理由有()。 A: 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B: 货款已经支付 C: 收款人逾期交货,付款人认为已不需要该项货物的 D: 代销商品
- 根据支付结算制度的有关规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在承付期内付款 人可作为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正当理由的有
- 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不论是验单付款,还是验货付款,付款人都可在承付期内提前向银行表示承付。
- 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以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的理由有( )。 A: 供货方提前交货 B: 供货方逾期交货 C: 验货时发现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 D: 付款人存款不足支付 E: 验单时发现货款计算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