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长继承制嫡长继承制
我国古代实行的一种继承制度,它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我国古代社会实行一夫多妻制,其中正妻为嫡,正妻所生的长子称为嫡长子。我国从商朝末年就开始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即正妻所生的长子为王位继承人。西周一开始就确立了这种制度,与宗法制相结合巩固西周奴隶主贵族的统治。这种制度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所继承,并长期沿用。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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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末期,王位继承制度确立了嫡长继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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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嫡以长不以贤”的思想本质是主张()。 A: 分封制 B: 郡县制 C: 嫡长继承制 D: 立宪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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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长继承制始于商朝末,至周代立国而正式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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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嫡长子继承制下,“立嫡以长不以贤, 立子以贵不以长”,这里的“嫡”指的是 A: 嫡子 B: 嫡长子 C: 嫡次子 D: 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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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选项中,哪一个不属于中国的宗法制度?() A: 嫡长继承制 B: 世袭制 C: 分封制 D: 宰相继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