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授权人大常委会制订相关法律。
举一反三
- 2020年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立法举措。
- 2020年5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 )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 A: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B: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相关法律,列入( )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A: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C: 《香港社会宪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决定》
- 5月()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A: 25 B: 26 C: 27 D: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