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保密工作纪律和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举一反三
- 动手打人,造成伤害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 )处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A: 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B: 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C: 记过以上; D: 留校察看以上
- 对品行不端者,视其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 A: 公共场所男女交往举止不文明,情节严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B: 宿舍内留宿异性,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C: 威逼、恐吓、侮辱、诽谤他人等,尚未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D: 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E: 公共场所吸烟,经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 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致使事态扩大并造成后果者,给予( )及以上处分。 A: 记过 B: 严重警告 C: 警告及以上 D: 留校察看
- 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给予( )以上处分 A: 严重警告 B: 记过 C: 留校察看 D: 开除学籍
- 在学生宿舍区和教学区违章使用(热得快、电热杯等)电热设备或在宿舍及教学楼内乱拉电线、灯头等,除赔偿有关损失或恢复原状外,未造成后果者,给予()以上处分;造成后果者,给予()以上处分;后果严重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