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 )的价格计价
举一反三
-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 )执行。 A: 市场价 B: 政府价 C: 新价格 D: 原价格
-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 )执行。 A: 新价格 B: 平均价格 C: 原价格 D: 政府定价
-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到政府价格调整时,应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调时,应按照()执行。 A: 政府指导价 B: 原价格 C: 新价格 D: 均差价格
- 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 A: 按照原价格执行 B: 按照新价格执行 C: 价格不变 D: 按照交付期限内的最高价格计价
- 《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