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按CIF条件、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某商品。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合同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卖方应按期发运货物。2015( )
举一反三
- A公司按CIF条件、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某商品。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合同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A公司应按期发运货物。()
- A公司按CIF条件、信用证支付方式出口某商品。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合同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A公司应按期发运货物。(<br/>)
- 我国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某商品,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守信用,我方应仍按期发运货物。
- 我国按CIF条件出口某项商品,合同规定按信用证付款方式成交,买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运期已到,为了重合同和守信用,我方仍应按期发运货物,以免影响我国对外信誉
- 某公司按CIF条件出口某商品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买方在约定时间内开来信用证,但约定的装船期已到,我方为了重合同守信用,仍予发货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