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权利实现的条件是否完全具备,民事权利可分为:
A: 既得权和期待权
B: 绝对权和相对权
C: 主权利和从权利
D: 原权和救济权
A: 既得权和期待权
B: 绝对权和相对权
C: 主权利和从权利
D: 原权和救济权
举一反三
- 根据民事权利是否已为民事主体现实取得实现,民事权利可分为( )。[br][/br] A.既得权和期待权 B.绝对权和相对权 C.主权利和从权利 D.原权和救济权 A: 既得权和期待权 B: 绝对权和相对权 C: 主权利和从权利 D: 原权和救济权
- 按照民事权利是否已经具备全部成立要件,民事权利可以分为()。 A: 既得权和期待权 B: 原权和救济权 C: 主权利和从权利 D: 财产权和人身权
- 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 A: 既得权和期待权 B: 财产权和人身权 C: 主权利和从权利 D: 绝对权和相对权
- 根据民事权利的成立要件是否已经全部具备,可以将其区分为( ) A: 原权与救济权 B: 主权利与从权利 C: 既得权与期待权 D: 绝对权与相对权
- 根据权利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民事权利可分为既得权和() A: 相对权 B: 期待权 C: 形成权 D: 支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