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给D公司甲产品100件,单位售价200元,货款20,000元,增值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收到。
举一反三
- (四)销售过程的核算 1. 企业销售给甲公司 A 产品 100 件 , B 产品 200 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A 产品 50 000 元, B 产品 30 000 元,增值税额 13 600 元。货款已经收到,送存银行。 2. 企业销售给乙公司 A 产品 200 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100 000 元,增值税额 17 000 元。货款尚未收到。 3. 企业销售给丙公司 A 产品 300 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50 000 元,增值税额 25 500 元。货款收到 100 000 元,存入银行,其余暂欠。 4. 企业销售给丁公司 B 产品 900 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 135 000 元,增值税额 22 950 元,为对方代垫运杂费 300 。收到丁公司开出并承兑的一张面值 158 250 元的商业汇票。 5. 按合同约定,预收丁公司货款 117 000 元,存入银行。 6. (承 5 )企业销售给丙公司 A 产品 200 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 100 000 元,增值税额 17 000 元。 7.. 分配销售人员工资 15 000 元。 8. 以现金支付销售人员工资 15 000 元 9.. 计提专设销售机构固定资产折旧费 2 450 元。 10. 出售多余 D 材料 100 千克,销售单价 30 元,计 3 000 元,销项增值税 510 元。货款收到,存入银行。 11. 计算结转上述 D 材料的成本 2 600 元。 12. 收到营业用房出租租金现金 2 800 元。 13. 设本月应交增值税 30 000 元,按其 7% 和 3% 分别计算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4. 结转本月已售产品成本。假设, A 产品成本 500 000 元, B 产品单位成本 800 000 元。 15. 收到交来的罚款现金收入 850 元。 16. 以现金 7 800 元捐赠某福利院。
- 销售给超凡公司乙产品 500 件,单位售价 20 元,增值税 1,700 元,货款及税 金均已收到存入银行。
- 销售甲产品500个,单位售价20元,增值税税率13%,已收款项5000元,剩余6300元款项尚未收到。企业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是()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价款为150000元(不含税),款项尚未收到,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输费用5000元。则甲公司应收款项为( )元。
- 销售 产品90 000 元,货款尚未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