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超过32周的孕妇乘机,提供的医生诊断证明书应包括有()
A: 怀孕时间及情况
B: 旅行的航程和日期
C: 是否适宜乘机
D: 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
A: 怀孕时间及情况
B: 旅行的航程和日期
C: 是否适宜乘机
D: 在机上是否需要提供其他特殊照料
举一反三
- 怀孕超过32周,但不足36周的孕妇应提供()等内容的医生诊断证明书,方可乘机。 A: 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间 B: 旅行的航程和日期 C: 机上是否需要特殊照顾 D: 以上全对
- 怀孕超过8个月不足9个月的健康孕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应()。 A: 在乘机前72小时内交验由医生签字、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 B: 内容包括旅客姓名、年龄、怀孕时期、预产期、航程和日期、“适宜乘机”以及在机上需要特殊照料的事项 C: 经承运人同意后方可购票乘机
- 怀孕超过32周(含)且不超过36周(含)的孕妇购票时,提供的医生诊断证明不包括() A: 旅客姓名、年龄 B: 怀孕时间 C: 所需服用药物 D: 是否适宜乘机
- 怀孕超过8个月不足9个月(36周)的健康孕妇有特殊情况需要乘机的,应提供“诊断证明书”。
- 怀孕超过周(含)但不足周的孕妇乘机,需提供诊断证明书() A: 30,32 B: 32,35 C: 32,36 D: 3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