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
举一反三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 企业事业单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等措施。 A: 责令停业 B: 责令关闭 C: 拘留 D: 停产整治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A: 县级人民政府 B: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C: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D: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挖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 停止生产 B: 限制生产 C: 停产整治 D: 限期治理
- 根据《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进行处罚() A: 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整治的措施 B: 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的措施 C: 责令停业、关闭的措施 D: 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