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FIDIC《施工合同条件》的工程,工程师发布变更指令的范围应限于( )等方面
举一反三
- 依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工程师颁发的工程移交证书表明
-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变更不包括( )。 A: 施工条件变更 B: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C: 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的改变 D: 工程师指令工程整改返修
- FIDIC《施工合同条件》规定,由于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正常管理工作,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在认为必要时就()发布变更指令。 A: 对合同中任何工作工程量的改变 B: 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的改变 C: 改变原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D: 删减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 E: 施工进度计划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
- 根据2017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关于国际工程工程变更与合同价款调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变化均能调整合同价款 B: 不论何种变更,均须由工程师发出变更指令 C: 在明确构成工程变更的情况下,承包商仍须按程序发出索赔通知 D: 承包商提出的对业主有利的工程变更建议书的编制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 由于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正常管理工作,工程师可以根据施工进展的实际情况,在认为必要时就()等方面发布变更指令。 A: 改变原定的时间安排, B: 任何工作质量的变更, C: 工程任何部分标高的改变, D: 增加任何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