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______
A: 不影响
B: 淡化
C: 加强
D: 消除
A: 不影响
B: 淡化
C: 加强
D: 消除
举一反三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我国《民法典》第111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的成立而消除。
-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养子女不论成年与否,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A: 是 B: 否 C: 不一定 D: 没有规定
-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继子女与继父母在办理了收养手续后,继父母子女关系就转化为养父母子女关系,适用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______ A: 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B: 依然存在 C: 由子女决定 D: 由生父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