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宣告合并,并组成新的丙公司承担原来甲、乙两公司的债权债务。这一合并属于新设合并。
举一反三
- 属于新设合并的是 A: 甲、乙两公司合并成丙公司,其中甲公司存在,乙、丙公司消灭 B: 甲、乙、丙三个公司合并,其中甲公司存在,乙、丙公司消灭 C: 甲、乙、丙三个公司合并,其中丙公司存在,甲、乙公司消灭 D: 甲、乙两公司合并成丙公司,甲、乙公司以新公司的子公司形式存在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后成立了一家新公司--丙公司,同时甲公司、乙公司消亡。这属于( ) A: 收购 B: 吸收合并 C: 新设合并 D: 新建
- 甲乙丙三公司合并,合并后甲公司继续存在,乙、丙公司消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由于甲公司继续存在,因此该合并属于吸收合并 B: 合并后甲公司资产构成发生较大变化,因此甲公司不得沿用原来的名称 C: 由于乙、丙公司已经消灭,因此乙、丙公司的债权债务也归于消灭 D: 乙、丙公司的股东在合并后成为甲公司的股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注册成立丙公司,甲、乙公司法人资格随合并而注销,其股东成为丙公司的股东,这种合并方式是( )。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新设立了丙公司,原甲公司的债权人丁、乙公司的债权人戊请求债权,他们的债务人是()。 A: 债权人丁的债务人是甲公司 B: 债权人戊的债务人是乙公司 C: 丙、戊的债务人是丙公司 D: 甲公司、乙公司已解散,丙、戊的债务人已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