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 2007 年末确认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 50000 元, 相关产品的质保期限为 2 年。按税法规定, 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时才允许税前抵扣。2008 年企业实际发生相关产品的保修费用 20000 元。则 2008 年末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分别是
A: 50000 元,0 元
B: 30000 元,0 元
C: 20000 元,0 元
D: 20000 元, 20000 元
A: 50000 元,0 元
B: 30000 元,0 元
C: 20000 元,0 元
D: 20000 元, 20000 元
举一反三
- 某企业2×18年年末确认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50000元,相关产品的质保期限为2年。按税法规定,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时才允许税前抵扣。2×19年企业实际发生相关产品的保修费用20000元。则2×19年年末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分别是()。 A: 50000元,0 B: 30000元,0 C: 20000元,0 D: 20000元,20000
- 某企业2018年年末确认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50 000元,相关产品的质保期限为2年,按税法规定,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时才允许税前抵扣。2019年企业实际发生相关产品保修费用20 000元。则2019年年末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分别是( )。 A: 50 000元,0 B: 30 000元,0 C: 20 000元,0 D: 20 000元,20 000元
- 某企业2×17年年末确认与产品质量保证有关的预计负债50 000元,相关产品的质保期限为2年。按照税法规定,实际发生产品质量保证费用时才允许税前抵扣。2×18年企业实际发生相关产品的保修费用20 000元。则2×18年年末该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分别是 A: 50 000元,0元 B: 30 000元,0元 C: 20 000元,0元 D: 20 000元,20 000元
- 企业因产品质量保证费用确认预计负债100万元,税法规定相关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则该项负债的计税基础为0
- 分配本月职工工资 100000 元,其中 A 产品生产工人工资 60000 元,B 产品生产工 人工资 20000 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 9000 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 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