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9
    已知f1(int)是类A的公有成员函数,并将指针p定义为可以指向函数f1的指针类型,则可以实现让p是指向成员函数f1()的指针的语句为 【7】 。
  • p=A::f1;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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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地址和指针,以下叙述正确的是( )。 A: 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让char型指针指向double型变量 B: 函数指针p指向一个同类型的函数时,必须写成: p=&f; C: 指针p指向一个数组时,必须写成: p=&f; D: 一个指针变量p可以指向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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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地址和指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p = f; 可以让函数指针p指向一个同类型的函数f q = a; 可以让指针q指向一个同类型的数组a 指针变量可以赋NULL值 绝对不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让char型指针指向double型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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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t (*p)(int);下面哪个选项中的说法是正确的? A: p为指向函数的指针 B: p为返回指针的函数 C: p为指向数组的指针 D: p为成员是指针的数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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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地址和指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 绝对不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让char型指针指向 double型变量 B: p=f;可以让函数指针p指向一个同类型的函数f C: q=a;可以让指针q指向一个同类型的数组a D: 指针变量可以赋NULL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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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地址和指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绝对不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让char型指针指向double型变量 B: p = f; 可以让函数指针p指向一个同类型的函数f C: q = a; 可以让指针q指向一个同类型的数组a D: 指针变量可以赋NULL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