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偷窃、勒索、____、冒领和侵占等手段非法占有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财物者,除追回赃款、赃物或赔偿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开除学籍处分。
举一反三
- 抢夺、勒索、偷盗、诈骗、冒领、侵占公私财物者,除退还赃物或赔偿损失外,在校期间作案()次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A: 1 B: 2 C: 3 D: 4
- 抢夺、勒索、偷盗、诈骗、冒领、侵占公私财物者,除退还赃物或赔偿损失外,作案价值在()元以下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A: 200 B: 500 C: 700 D: 900
- 抢夺、敲诈勒索、偷盗、诈骗、冒领、侵占公私财物者,除退还赃物或赔偿损失外,给予下列处分()。 A: 有作案行为但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 B: 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下者,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C: 作案价值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D: 作案价值在500元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E: 在校期间两次以上作案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 对偷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哄抢或非法占用国家、集体和他人财物者,除报公安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学校还应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分。
- 抢劫、偷窃、诈骗公共财物及个人财物的,除追回其赃款、赃物外,应当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