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1.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对应收丙公司的账款进行减值测试。应收账款余额合计为100万元,甲公司根据丙公司的资信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应该具有的)坏账准备金额为10万元。2.甲公司2017年6月,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实际发生坏账损失3万元。 3.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应收丙公司的账款余额为120万元,经减值测试,甲公司应有12万元坏账准备。 4.甲公司2018年1月20日,收到2017年已转销的坏账2万元,已存入银行。(发生的坏账又收回)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