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犯罪主体。( )
举一反三
- 简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概念和构成。
- 对于虚开发票又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人,如果骗取出口退税未遂,或虚开发票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税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
- ()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一项涉及发票的犯罪。 A: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B: 虚开发票罪 C: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 根据《刑法》规定,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或者没收财产。
- 本节有关发票的犯罪罪名是: A: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D: 非法出售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