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0
    智慧职教: 执行编辑类命令,选择完对象,需要按()键确认选择对象。
  • ENTER/空格

    内容

    • 0

      智慧职教: 如果将未选择的对象选择,而将选择的对象取消,可以选择:编辑和( )。

    • 1

      在执行修剪命令时,当命令提示窗口第一次出现"选择对象"提示时,要求选择( )。 A: 被修剪的对象 B: 被修剪的对象的界限 C: 选择全部对象 D: 选择全部对象界限

    • 2

      下面有关选择对象描述正确的是( ) A: 只有在命令栏提示要求选择对象时才能选中对象进行编辑操作。 B: 窗口选择对象是选择完全处于窗口内部的对象。 C: 窗口选择对象是选择完全处于窗口内部的对象和与窗口相交的对象。 D: 窗口选择对象和单击对象选择可联合使用,用于多个对象的选择。 E: 窗口选择对象和窗交选择对象不可联合使用,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F: 当使用窗口或窗交对象选择多个对象组成对象集后,从中去掉某个对象,可以使用shife+单击

    • 3

      在命令状态下,直接选择对象后拖曳选择的对象,则() A: 移动选择的对象 B: 复制选择的对象 C: 旋转选择的对象 D: 非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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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选择对象时按住ALT键可以选择后面的对象,按住()键可以选择多个对象。 A: CTRL B: SHIFT C: A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