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50%的个人所得税()
举一反三
-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计算应纳税额。
-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 非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工资、薪金”所得:按“( )”计征;“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 )”计征。
- 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 )。 A: 个人所得 B: 居民所得 C: 综合所得 D: 薪金所得
-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