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组织提供、社会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
举一反三
- 政府新增或常规性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事项,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应当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和政府履行职责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从市场中组织供给,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支付费用的市场交易行为。()
- ()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A: 《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B: 《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 C: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着力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履行职能的效率和质量,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重大举措。()
- ()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 A: 政府购买服务 B: 政府购买 C: 政府支出服务 D: 政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