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4
    自201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国卫医发〔2013〕31号)中规定,门、急诊病历若是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就诊之日起不少于()年;住院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住院出院之日起不少于()年。
    A: 10;15
    B: 10;20
    C: 10;30
    D: 15;20
    E: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