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公法通常见于()中。
宗教事务、宗教机构、国家管理机构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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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把罗马法分为三个部分是()。 A: A习惯、习惯法和成文法 B: B公法、私法和准公法 C: C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D: D引证法、民法和法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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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的公法通常存在的地方。 A: 宗教事务、宗教机构、国家管理机构 B: 宗教机构、税务机构 C: 宗教事务、宗法机构 D: 国家管理机构、宗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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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尔比安是世界上最早提出把法律划为公法和私法的法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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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乌尔比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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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公法与私法分类的是古罗马法学家 A: 乌尔比安 B: 伯比尼安 C: 保罗 D: 盖尤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