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作介绍时,不符合社会礼仪的作法是()
A: 先向身份高者介绍身份低者
B: 先向年长者介绍年幼者
C: 先向男士介绍女士
D: 要特别注意职务、职称的介绍
A: 先向身份高者介绍身份低者
B: 先向年长者介绍年幼者
C: 先向男士介绍女士
D: 要特别注意职务、职称的介绍
举一反三
- 正确的介绍顺序应当是( ) A: 先向身份高者介绍身份低者 B: 先向年幼者介绍年长者 C: 先向男士介绍女士
- 根据“尊者优先了解情况法则”的礼仪要求,为他人介绍的先后顺序应当是:() A: 先向身份高者介绍身份低者 B: 先向年长者介绍年轻者 C: 先向女士介绍男士 D: 先向客户介绍本公司同事
- 根据“尊者优先了解情况法则”的礼仪要求,以下哪些为他人作介绍的顺序是正确的?( ) A: 先向身份高者介绍身份低者 B: 先向年长者介绍年轻者 C: 先向女士介绍男士等 D: 先向本公司同事介绍客户
- 介绍他人的必须程序是先向女士、身份高者、年长者、主人、先到者,介绍男士、身份低者、年轻者、客人、后到者。()
- 介绍别人是介绍的一种形式,即自己作为第三者替不认识的双方作介绍。下列关于介绍别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应先向年长者介绍年幼者 B: 应先向男士介绍女士 C: 应先向主任介绍客人 D: D应先向社交地位高者介绍社交地位低者. E: 应先向女士介绍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