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汽车报废标准》规定,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延长使用年限检验时不需要审批。
举一反三
- 国家《汽车报废标准》规定,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的使用期限为
- 2006年,《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征求意见中,取消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年限限制。
-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 A: 按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 B: 使用15年 C: 使用20年 D: 按相关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 12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 A: 按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 B: 使用15年 C: 按相关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D: 使用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