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抵债资产取得或处置中互相串通、泄漏商业机密,损害信用社利益的,给以怎样的处罚?
举一反三
- 抵债资产会计处理实务中,初始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A: 信用社已经可以合法地取得抵债资产的所有权并对之施加控制 B: 信用社已经与抵债资产的原所有权人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实际占有和控制了该资产 C: 信用社已经与原所有权人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实际合法地成为该资产的所有权人 D: 信用社虽未实际取得抵债资产但法院判决或协议已经生效
- 抵债资产会计处理实务中,初始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有哪些() A: A信用社已经可以合法地取得抵债资产的所有权并对之施加控制 B: B信用社已经与抵债资产的原所有权人办理了资产交接手续,实际占有和控制了该资产 C: C信用社已经与原所有权人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实际合法地成为该资产的所有权人 D: D信用社虽未实际取得抵债资产但法院判决或协议已经生效
- 抵债资产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计入()科目;抵债资产未处置前取得的租金等收入计入()科目;处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处置收入中抵减。
- 银行取得的抵债资产必须自取得之日起2年之内全部处置完毕。
- 抵债资产收取后应尽快处置变现。不动产应自取得在()时间内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