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申请被法院裁定驳回,怎么办?
举一反三
- 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要向哪个法院提出?
- 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后果就是根据外国法院判决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当事人就同一案件向承认判决国法院起诉,承认判决的国家将不再受理。
- 关于外国判决在我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外国法院判决依照互惠原则予以承认 B: 申请承认执行的应当是外国法院发生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C: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承认执行 D: 外国法院可以依照与我国缔结的条约的规定申请承认执行
- 我国在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方面有什么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 A: 先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取得管辖权,后受理案件的国家的法院应通知当事人撤诉。 B: 两国法院均可受理案件。 C: 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予准许。 D: 外国法院先受理案件并作出判决、裁定,我国法院后受理并判决后,由外国法院申请或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不予准许。